1. 背景
2015年國家藥典委員會(原名衛生部藥典委員會成立于195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負責組織編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制定、修訂國家藥品標準,是法定的國家藥品標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頒布實施。新藥典中發布了對于藥品澄清度的檢測要求,它將澄清度由清到濁規定了0.5-4(見表1)5個澄清度級號。
表1 藥品澄清度標液及其級號
這個指標實際上是檢測了藥品中雜質的情況,是衡量藥品質量的一個標準,因此規定了藥品必須達到某一個級別才能作為合格藥品。這個指標并不僅于溶液藥品,固體藥品同樣也會有澄清度要求,它通過將固體藥品溶解于特定溶液后檢查其澄清度,從而確定藥品質量。例如常用的鎮靜劑和治療失眠藥片佐匹克隆片,藥典規定其澄清度不得高于2號濁度標液。
事實上,澄清度這個指標是zui常見的幾個藥品不合格項目之一,由于澄清度不合格而導致問題也時常見諸于報端。因此如果生產的藥品有澄清度要求,藥廠QC部門一定會檢測這個指標。藥典規定了兩種檢測方法。一種方法為目視比濁法,即預先配制好5個級號的濁度標液,然后在一定光線下進行觀測,但是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不同日期的樣品澄清度沒有量化的數據;二是因每個化驗人員的評判標準不一,當需要換班組分析,樣品澄清度差別較小時,會導致的測試誤差。另一種方法是儀器法,藥典推薦使用散射光濁度儀,先測定5個級號的濁度標液的濁度值(范圍大概是0-40NTU),然后再檢測藥品的濁度值,即可得到藥品的澄清度級號。這個方法簡單而準確,也消除了人為誤差。HACH公司的哈希2100N實驗室濁度儀和哈希2100AN實驗室濁度儀,在這方面可以*采用儀器法確定藥品澄清度的要求。
但是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哈希公司的工程師發現由于大多數藥品價格昂貴,用戶采集的檢測樣品量較少,而2100N和2100AN濁度儀一次測試需要約30mL的樣品量,用戶希望盡可能的減少測試用的zui小樣品量。鑒于此,哈希的工程師利用2100N和2100AN濁度儀,開發了可以應用于制藥行業小微樣品濁度測試的方法,僅需要2.5mL的樣品量,即可確定藥品的澄清度。該方法也可用于其它有小微樣品濁度測試需求的行業。
2. HACH解決方案
哈希公司的應用工程師根據藥典中澄清度標液的配置方法(見附錄Ⅸ B),逐級稀釋配置藥典階梯樣0.5-4號標液,利用哈希2100系列濁度儀,通過配置梯度濁度標液自建工作曲線,得到樣品的濁度測定值與理論值有良好的線性關系。
a) 利用濁度儀制作的工作曲線來標定藥典澄清度標液,標定結果如下:
表2 2100AN測試中國藥典階梯樣
b) 利用該曲線進行樣品的測定,換算為澄清度級號來判斷藥品是否合格。
以某藥企為例,用戶待測藥品為腫瘤單抗新藥,市場售價每毫升超萬元,檢測成本高昂。哈希公司提供的解決方案,每次檢測僅需2.5 ml,大大節省用戶質檢成本。該藥品藥典要求澄清度級號為3號(18.4 NTU),實測結果濁度值為15.4 NTU,低于藥典要求,證明該藥品合格。
溶液澄清度
中國藥典:
附錄Ⅸ B澄清度檢查法
本法系在室溫條件下,將用水稀釋至一定濃度的供試品溶液與等量的濁度標準液分別置于配對的比濁用玻璃管(內徑 15 – 16 mm,平底,具塞,以無色、透明、中性硬質玻璃制成)中,在濁度標準液制備5分鐘后,在暗室內垂直同置于傘棚燈下,照度為1000 lx,從水平方向觀察、比較;用以檢查溶液的澄清度或其渾濁程度。除另有規定外,供試品溶解后應立即檢視。
品種項下規定的“澄清”,系指供試品溶液的澄清度相同于所用溶劑,或未超過 0.5 號濁度標準液。“幾乎澄清”則指供試品溶液的濁度介于0.5號至1號濁度標準液的濁度之間。
濁度標準貯備液的制備 稱取于105 ℃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 g,置100 mL量瓶中,加水適量使溶解,必要時可在 40 ℃的水浴中溫熱溶解,并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放置 4 – 6 小時;取此溶液與等容量的 10%烏洛托品溶液混合,搖勻,于 25 ℃避光靜置24小時,即得。本液置冷處避光保存,可在兩個月內使用,用前搖勻。
濁度標準原液的制備 取濁度標準貯備液 15.0 mL,置 1000 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取適量,置1 cm吸收池中,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附錄Ⅳ A),在550 nm的波長處測定,其吸光度應在0.12 – 0.15范圍內。本液應在48小時內使用,用前搖勻。
濁度標準液的制備 取濁度標準原液與水,按下表配制,即得。本液應臨用時制備,使用前充分搖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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