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網 政策標準】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是保障自然和諧、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標準的制定與實施,有助于防范和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在應對全球環境挑戰、推動綠色轉型的今天,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重要性愈發凸顯。
為規范生態
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發布《固定污染源廢氣硝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等4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自
2025年5月1日起實施。
《固定污染源廢氣 硝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361-2024)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硝酸霧的離子色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硝酸霧的測定,不適用于以NO2計的硝酸霧測定。
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采樣體積為0.4m(3標準狀態),試樣體積為50mL,進樣體積為25µL時,方法檢出限為0.05mg/m3,測定下限為0.20mg/m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體積為6m(3標準狀態),試樣體積為50mL,進樣體積為25µL時,方法檢出限為0.004mg/m3,測定下限為0.016mg/m3。
《固定污染源廢氣 磷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362-2024)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磷酸霧的離子色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磷酸霧的測定。
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采樣體積為0.4m(3標準狀態),試樣體積為100mL,進樣體積為25μL時,方法檢出限為0.04mg/m3,測定下限為0.16mg/m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體積為6m(3標準狀態),試樣體積為50mL,進樣體積為25μL時,方法檢出限為0.005mg/m3,測定下限為0.020mg/m3。
《水質 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測定 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363-2024)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測定。
取樣體積5mL時,全掃描(Scan)模式下,苯甲醚的方法檢出限為0.4µg/L,測定下限為1.6µg/L,甲基叔丁基醚的方法檢出限為0.3µg/L,測定下限為1.2µg/L,詳見附錄A。
《水質 阿維菌素B1a和阿維菌素B1b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HJ 1364-2024)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阿維菌素B1a和阿維菌素B1b的高效液相色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阿維菌素B1a和阿維菌素B1b的測定。
取樣體積100mL,進樣體積20μL時,阿維菌素B1a和阿維菌素B1b的方法檢出限均為0.03μg/L,測定下限均為0.12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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