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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行業要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環境監測中心(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及各有關實驗室:
為掌握國家網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水平,促進成員單位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提升與持續改進,保證監測數據質量,根據《2024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環辦監測函[2024] 138號,以下簡稱“國家監測方案”)的要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將開展2024年實驗室能力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核項目
2024年能力考核項目計劃分必考項目和自愿參加項目:其中必考項目為水中BOD5和揮發酚、土壤中鎘、水中有機氯農藥和地下水中菌落總數(細菌總數);自愿參加項目包括水中CODcr、氨氮、硝酸鹽、磺胺類抗生素以及浮游植物等項目。
二、 考核對象
考核主要針對承擔國家生態環境監測任務和質控任務的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社會檢測機構,分為必考對象和自愿報名兩類。
其中省級和339地市級環境監測中心(站)為必考對象,共369家單位,按國家監測方案參加水中BOD5和揮發酚、土壤中鎘、水中有機氯農藥和地下水中菌落總數(細菌總數)等項目的考核。水中CODcr、氨氮、硝酸鹽、磺胺類抗生素以及浮游植物等為自愿參加項目。
其他單位所有項目均為自愿參加,鼓勵社會化檢測機構積極報名參加。
三、 考核進度安排
能力考核將向各參加考核單位統一隨機發放考核
樣品,考核時間分別計劃安排在2024年4月、6月、8月、10月進行,屆時會發布正式的文件通知。
具體考核時間進度安排見下表。
四、組織形式
能力考核將通過總站 “國家環境監測網能力考核系統平臺”(見總站網頁主頁下方的“相關系統平臺”)進行。
五、結果利用
能力考核合格的單位今后3年內接受資質認定評審和系統內持證上崗考核時,該項目可免于現場考核。
總站對考核合格的單位頒發單位和個人合格證書,并在年底對在2024年能力考核中表現優秀的必考單位進行通報表揚。
初測不合格的單位可允許自愿參加一次補測。未整改或整改無效的,不允許參加補測。補測后仍不合格、未申請補測或未參加補測的,視為本次能力考核結果不合格。
2024年能力考核工作以最終的正式文件通知為準,請屆時登錄總站網頁關注文件通知。
請各省站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的地級市站。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2024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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